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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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农谷二期地铁保护动态监测和安全监控服务 招标公告

2025-09-19 119次浏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湾区农谷二期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2-440115-04-01-41872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智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湾区农谷二期地铁保护动态监测和安全监控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湾区农谷二期地铁保护动态监测和安全监控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湾区农谷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17号路北侧、二涌北路西侧,总用地面积35974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4104平方米,湾区农谷二期用地面积20168.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1598平方米,综合计容建筑面积约68208平方米;其中一期已建建筑面积19548平方米,二期(本期)建筑面积约72050平方米,二期计容建筑面积约504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2165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4层,科研主楼建筑面积(±0.00以上)约28567平方米,科研副楼建筑面积(±0.00以上)约25057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747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最大高度超过50米(≤60米),连廊单跨跨度约36米,项目综合容积率≤2.0,项目综合建筑密度≤50%,项目综合绿地率≥15%。二期建设内容包括:科研及文化设施主楼、科研及文化设施副楼、科研架空连廊、地下室及周边配套等。项目总投资约 85312.96万元,其中二期建安工程费约33838.37万元。(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17号路北侧、二涌北路西侧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湾区农谷二期地铁保护动态监测和安全监控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服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

2.2.3服务期: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全过程,工作进度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服务期暂定为16个月)

2.2.4最高投标限价:5637683元,其中地铁保护动态监测最高投标限价3285932元,安全监控最高投标限价235175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地铁保护动态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

①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所投招标项目的主要内容:净空收敛,裂缝,水平位移,垂直位移等,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②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或(2)或(3)勘察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3)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接地铁保护动态监测任务的一方提供。[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地铁安全监控任务的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地铁保护动态监测任务一方的单位为主办方,承担地铁安全监控任务一方的单位为成员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2.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投标人未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投标截止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9 2000 00分至202510 10 14 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9 20 00 00202510 10  1400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3投标人必须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具体请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企业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办理投标登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0  10  14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5年 10  10  13  45 分至2025年 10 10 14  00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开标室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广州南沙智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珠江北路162号

     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8452938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人:    联系电话:020-86673560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智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4529380

       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珠江北路162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智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话:020-84529380

       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珠江北路162号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自2023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若投标人未列全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但同时未列全的相关单位未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视为该投标人违反了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作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无效标处理的依据。

六、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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