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南沙区庆盛枢纽南侧地块耕地集中整治示范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南沙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庆盛枢纽南侧地块耕地集中整治示范项目施工监理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耕地集中整治占地面积1750亩,对实施范围内现状耕地与补充耕地潜力空间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基础设施、田间道路、智慧农业、农田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整治工程。最终以批复文件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2.2.3服务期限:工程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各项报建手续。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4)竣工结算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审定结算为止。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457248.26 元。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2 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
注: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或换发的相关手续。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10号)、《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执行。资质电子证书按《水利部关于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9号)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执业单位为本投标单位,且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聘用单位为本投标单位,且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截止近一个月(含2025年8月 )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List?sid=1000201910100000001412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
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招标公告发布:2025年9月18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9日14时30分。线上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潜在投标人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及缴纳款项凭证发送至邮箱:810394342@qq.com,代理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广州市锋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信息: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金岭南路412号自编二栋350-351房B133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市桥支行,账户名称:广州市锋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3602061709200300480),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必须将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到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格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二)。
(4)缴纳款项凭证原件扫描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9日14时30分至2025年10月9日15时00分。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彩汇中心A栋8楼。
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15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与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州市锋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州市锋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江工
异议受理电话:1392898293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新联工业园港口大道广州南沙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广州南沙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新联工业园港口大道广州南沙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江工 电话:1392898293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锋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彩汇中心A栋8楼
联 系 人:唐工 电话:19536809262
邮 箱:810394342@qq.com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13827106197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金茂湾T7栋南沙创新大厦14楼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南沙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招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项目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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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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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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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注:个人、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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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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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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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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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文件方式 | 电子邮件,邮箱: | |
获取日期 | 年 月 日 | |
声明 | 发送本项目相关文件至上述“邮箱”,视为有效送达。 文件获取单位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文件获取单位自行承担。 文件获取单位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注:请各报名登记单位认真填写以上所有资料,并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