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现有梦回田园·乡村振兴庄园示范点项目,面向社会农业生产相关或农业生产经营相关或农业开发经营相关单位进行公开招商。本次公开招商仅面向企业、合作社,欢迎有意向的企业、合作社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地点:务安街197 - 25号农用地及818号鱼塘
2.项目面积:占地面积约55.66亩,其中农用地9.69亩,鱼塘45.97亩。
3.用途:种养殖结合乡村振兴庄园示范点建设。
二、合作养殖模式
1.合作年限:6年。
2.合作模式:
通过合作方式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共同推进项目建设与运营。按约定置业公司收取一定的保底合作收入。
(1)置业公司负责提供项目所需地块和预制件投入,负责项目整体规划布局,完善相关用地审批手续。
(2)合作企业负责开展项目规划布局的实施(包括项目软装投入以及项目配套园区周边设施及道路平整等);园区运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地块清表、场地平整、道路建设、运营服务、卫生保洁等);开展园区地块种植、鱼塘养殖工作,且种植作物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园区建设配套设备设施。
3.场地交付时间:置业公司按相关手续完成预制建筑的建设后移交,按实际交付时间计算合作起止时间。
功能区域划分示意图
项目效果图
三、双方承担费用、收益分配
1.双方承担费用
(1)置业公司:土地资源、预制件建设投入。
(2)合作方:合作企业负责开展项目规划布局的实施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项目软装投入以及项目配套园区周边设施及道路平整等;园区运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地块清表、场地平整、道路建设、运营服务、卫生保洁等;负责开展园区地块种植、鱼塘养殖等生产活动、销售行为等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园区配套设施费用投入。
2、收益分配
(1)收益来源:种养殖产品的销售收入、项目园区日常运营收入。
(2)合作收益分配:置业公司收取保底收入,首年14.89万元,年均15.57万元(详见附件1),扣除置业公司约定的固定收入后,其余收益均归合作方所有。
(3)若合作单位未能按要求提供保底收入,视为合作单位未能有效履行义务,由合作方在接到通知起10日内向我司补足;延期不补足的,每天按欠款额的万分之三按日计收违约金。
四、招商要求
1.合作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农业生产相关或农业生产经营相关或农业开发经营相关业务业绩。
(2)合作单位资信情况无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查询为准)。
(3)其他可提供的农业生产相关或农业生产经营相关或农业开发经营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4)投标企业承诺合作期间配合我司需求开展至少2次经营活动项目(活动次数可根据我司实际需求调整),每次活动的资金、人员投入及利益分成,具体双方进行协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宣传推广、团建活动、研学活动等工作)。
2.其他要求
(1)合作方了解并愿意承担项目经营所带来的风险。
(2)投标企业在参加投标前,要对自己所投地块的地址、面积、经营范围、合作经营期限、固定收益计费、投标底价及递增方式、地形地貌、排水用电等情况以及合同文本详细了解后才进行投标。
(3)投标时,投标企业对所投的标的需要交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4万元(不低于合作期第一年的三个月保底收入3.72万元),投标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投标企业必须使用本企业的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户名与投标企业名称不一致的,取消投标资格。
(4)签订合同后10天内,合作方应向置业公司支付项目合作履约保证金5万元(不低于合作期最后一年的三个月保底收入4.07万元)。合作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5日内,合作方缴清相关费用(包括保底收入及违约赔偿等应由合作方承担的费用)并按期撤出时,置业公司应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合作方。如合作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置业公司有权将保证金用于抵扣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应返还给合作方;不足以抵扣的,合作方应按置业公司要求予以补足。
3.合作方运营要求
(1)合作方需按签订的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合同保证金及保底收入。
(2)合作期内,合作方应自行购买包括农业性保险在内的相关保险,积极做好防灾和救灾复产等工作,并自行承担因汛潮、台风、霜冻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项目合作期内如遇因国家建设、城市管理、政策变更及其他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导致园区场地被征用或拆迁等情形,由置业公司就合作地块的征用征收时间进行协商,尽可能保证项目合作期内合作地块的合法使用。若协商不成,项目合作期内部分或全部的合作地块因前述原因被征收征用的,置业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其他同等面积的场地或物业在项目合作期内继续开展,但甲乙双方应当就项目场地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因合作地块被征收征用、不具备变更项目园区场地条件等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履行的,则双方应协商解除相关合作协议。如合作范围内征收涉及补偿,本项目合作地块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奖励金,由我司与合作方各占50%。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基础设施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六、招商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具有农业生产相关或农业生产经营相关或农业开发经营相关业务业绩的证明材料;
5.报名单位资信情况(以信用中国网查询为准);
6.其他可提供的农业生产相关或农业生产经营相关或农业开发经营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所有印章必须完整、清晰。
七、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25 年 5月19日至 2025 年 5 月30日(受理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英豪街1号 联系人:古先生,联系电话:020-84525877。
八、投标人资格审查
投标人到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填写《报名资格申报及审核表》(附件2),经核查符合投标者领取《资格审核合格回执》,并交纳投标保证金。
八、竞标时间、地点
(1)谈判时间: 2025 年 6月 3日上午9:30
(2)谈判地点: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九、开标、中标要求
1、入场时间:2025 年6月3日上午9:00至9:20止。
2、投标企业必须到场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入场,过时不得入场,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入场资格:开标日,投标企业凭资格审核合格回执、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第三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等证明资料,签到进场。
4、开标由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现场主持,实行现场明标喊价,按保底收入报价高者得。并在开标后对外公示开标结果(中标情况)3个工作日。
5、截至投标时间,有效报名的单位仅1家时,可直接洽谈商定。
6、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够部分需要补足,多余部分无息退还。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后,置业公司通过开户农业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回到各个未中标企业所提供的本单位银行账户。
7、企业中标后限于自己生产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置业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条件收回地块,由此对合作方造成的损失,置业公司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8、中标企业同意按照本公告提供的合作合同版本签署合同(附件3)。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企业出现以下行为的,没收竞标保证金:
(1)投标企业经竞标后中标的,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经置业公司发布中标公示后,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通过短信/电话通知中标企业前来签收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需在短信/电话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置业公司业务发起单位(部门)办理签收(如不能前来可协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逾期不签收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收回土地另行处理;
(4)中标企业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置业公司办理签订合同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置业公司收回土地另行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公司网站:https://www.nsny.com.cn如有需要,投标人可在公司网站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及下载表格。
附件: 1.报名及资格审核表(点击下载)
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
2025 年 5月16日